一、复试工作原则
1.林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要求执行。招生录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筛选功能,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林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玉成 王刚
副组长:刘平
成员:祝朋芳、陆秀君、周广柱、孙守慧、陈振举、周永斌、闫红伟、张智、杨宇
林学院复试专家组
组长:各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或学术团队负责人
成员:各学科导师5-9人
秘书:各学科秘书或团队秘书
三、资格审查:
考生经研招办对身份进行检查核验后。学院通过网络采集电子信息的方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远程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以下材料的相应电子版(考生需按材料顺序生成PDF文档一份,并命名为“09XXXX(参加复试的学科代码)-专业-姓名”提交),请考生于3月24日12:0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相应邮箱,邮件名称请和PDF文档名字一致。新生开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做退学处理。
全日制考生:wangqingna@syau.edu.cn
非全日制林业考生:yangliyuan87@syau.edu.cn
非全日制风景园林考生:menghuan2016@syau.edu.cn
PDF文档应包含以下材料:
审查内容包括以下材料的相应电子版: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 政治审查表;
6. 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7. 其他。
四、复试时间、比例及内容:
(一)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定于3月24日至4月3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演练阶段:3月23日-24日,学院组织全过程模拟远程复试,查缺补漏,优化复试工作;
2.第一阶段复试:3月24日-26日,第一志愿考生及第一批调剂考生远程复试工作(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复试:根据第一阶段复试拟录取结果,开展第二批调剂录取;
4.破格考生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在正常调剂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时开展破格复试。
(二)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综合测试方式进行,利用腾讯会议等平台进行远程复试。复试总成绩=网络综合测试总成绩。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为拟招考录取计划数的120%,生源不足学科(专业)或上线人数未达到差额比例学科(专业)除外。
(三)复试内容
网络综合测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网络综合测试内容坚持一专业一策,一般包含以下三个基本方面。
1.专业测试问答(50 分)
本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复试科目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具体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能力主要考察内容 |
090701 |
林木遗传育种 |
林木育种学相关知识 |
090702 |
森林培育 |
森林培育学相关知识 |
090703 |
森林保护学 |
森林保护学(林木病理学、森林昆虫学)相关知识 |
090704 |
森林经理学 |
森林经理学相关知识 |
090705 |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
保护生物学相关知识 |
083400 |
风景园林学(工学) |
园林建筑设计相关知识 |
097300 |
风景园林学(农学) |
园林植物应用相关知识 |
095300 |
风景园林硕士 |
设计方向:风景园林设计相关知识 |
植物与工程方向:园林植物应用相关知识 |
095400 |
林业硕士 |
林木遗传育种方向:林木育种学相关知识 |
森林培育方向:森林培育学相关知识 |
森林保护方向:森林保护学(林木病理学、森林昆虫学)相关知识 |
森林经理方向:森林经理学相关知识 |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方向:保护生物学相关知识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方向:水土保持工程学相关知识 |
注:林业硕士需先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复试。水保方向的林业硕士需参加水利学院组织的复试。
2.专业素质和能力(40分)
本部分主要考察四方面:①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考生对复试科目和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④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10分)
本部分主要考察五方面: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加试采取网络综合方式进行,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四)网络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1.网络综合测试内容通过远程面试问答的形式进行。每名考生网络综合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评语。考生作答前请说“开始作答”,答题结束请说“回答完毕”。
2.复试小组在网络综合测试前召开会议,明确流程。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网络综合测试进行视频材料采集和纸质版综合记录,采集及记录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音录像文件、及复试记录交到研招办统一保存,至少一年。
(五)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及推免生按考生编号排序汇总,学科带头人签字后报学院,学院统一汇总成绩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的原始材料报研究生院。
五、调剂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调剂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3.调剂考生的成绩需双上线,即考生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同时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
4.调剂专业需相关相近。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公布的、可体现考生学业水平的标准择优进入复试,一律不得以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缺额专业及调剂要求
林学院2021年各专业调剂名额及要求如下:
专业 |
缺额 |
调剂要求 |
090702森林培育 |
6 |
本科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优先,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剩余名额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 |
095400全日制林业专硕 |
61 |
本科专业为林学、森林保护优先;剩余名额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 |
095400非全日制林业专硕 |
18 |
调剂专业需相关相近,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 |
095300非全日制风景园林专硕 |
31 |
报考第一志愿为风景园林或风景园林学农科类,且本科专业为园林、风景园林优先,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剩余名额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 |
注:1.全日制专业调剂不接收定向考生
2.同等优先顺序下,初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排序进入复试。
六、总成绩与录取
(一)成绩计算与录取办法
1.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相加之和,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注: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2.录取办法:
各专业按照分配名额招生,特别指出风景园林硕士按方向录取,其中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风景园林植物应用与风景园林绿化工程方向共同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队录取。即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分别按照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复试成绩由学科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解释。
已参加完我院复试的考生,需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到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接收待录取”通知。
(二)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网络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3.因疫情原因,开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做退学处理。
4.开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对拟录取学生组织体检。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取消录取资格,做退学处理。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6.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科须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林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3.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电话:13940349606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加QQ群:
群号码:458255685
群名称:沈农林学院2021复试群
群二维码:
林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