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类入学考试办法

 王青娜  2021-04-09 浏览量

为确保我校2021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按照教育部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特制定我校 2021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要求

1.我校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学校研招办)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

3.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由学校研招办负责,协调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4.在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开始前,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招生考试。

5.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须成立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原则上按招生学科组织,对于二级学科招生数量少且导师少的学院也可按一级学科组织。复试专家组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担任。各复试专家组要在所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要求开展复试工作。

二、考试方式及命题要求

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确保考生安全,我校2021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采用远程上机考试(简称机考)、网络远程面试、网络远程复试结合方式进行。其中外国语、业务课一考试采用机考方式进行,业务课二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在完成以下四步并达标的前提下,按照公布并确准的考试时间组织博士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一步:选定统一的远程考试平台(包括备用平台);(超星、学校自开主开发的平台等综合考量后确定)

第二步:对全部各环节可能涉及和必须承担考试任务的人员进行平台使用的相关培训;

第三步:对全部确准参加考试录取的考生需要使用考试设备、考场环境进行测试,对考试注意事项进行提醒和指导。测试不合格不达标者不能参加考试。

 第四步:进行远程考试的模拟演练。

具体平台使用及演练须知等信息详见研招办随后公布的《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远程考试规则》。

1.命题

外国语、业务课一考试,通过机考方式进行。命题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业务课二考核,通过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业务课二和复试命题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考试时间

业务课一:417日 上午 90011:00

外国  语:417日 下午 14:0016:00

业务课二:418日—419日,具体时间见学院细则。

3.机考考务

    研究生院负责外国语、业务课一远程机考考试相关考务工作。

1)巡考教师

由校纪委、研究生招生工作分管领导、学校研招办负责同志组成网络远程考试巡考人员。

2)考场及监考教师

研究生院在考前公布考场编排情况,机考监考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教师按《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远程考试规则》要求对考生考试全过程进行网络监控。对考试作弊行为,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违规的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4.网络远程面试考核与复试的考务

    各招生学院负责业务课二网络远程面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考务工作。

三、评卷

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网络远程机考评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研招办通过网络考试平台收回考卷,组织评卷教师封闭评卷。评卷期间通讯切断、实时监控,全程录像,备案。

四、复试

 1.复试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根据各学科的具体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素质、创新潜质、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

2)复试方式及组织

复试采用网络综合面试方式,由各学院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实施。复试工作采取“一平台”、“两识别”、“三随机”和“四对比”的原则,“一平台”即全校复试工作使用统一的远程复试平台;“两识别”即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相结合,防止替考;“三随机”即为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评委从导师库中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四对比”即为考生资格审查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诚信档案库。复试时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均要有现场记录,并填写《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面试记录单》。 

3)复试评分要求

     复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专家组成员要根据每个考生的答题情况当场评分,取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当出现高于或低于平均分10%的分数时,须去掉该分后重新计算其平均分。复试的评语必须在复试专家组内讨论通过,按要求填写面试记录。

4)面试现场记录

要进行面试现场录音、录像和记录,考场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完毕后试题、录音、录像文件及复试记录交到学校保存。

3.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三门课程有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

(五)复试工作程序

49日学校发布《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施方案》《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远程考试规则》。49日,学校召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

1.410-411日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419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进入复试分数线;419日学校公布拟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时间

    复试由各博士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420日上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考务安排等详见各学院2021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组织复试专家组成员对上线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填写《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拟录取情况汇总表》等,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4.报送拟录取结果

 42117:00前完成以下工作:各学院汇总各复试小组的复试结果,撰写复试工作报告,将复试工作报告、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成绩汇总表》提交学校研招办(地点: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科)。

五、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业务课一和外国语网络远程机考考试成绩划定小分分数线、总分分数线。机考达到分数线要求者,进入拟复试名单;学院对业务课二进行考核,向学校提交考核结果。业务课二网络远程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无论复试结果如何,均不予录取,其考核结果等同于复试不合格。

2.按考生总成绩排队录取。

3.总成绩由初试中外语和业务课一的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所得,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业务课二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

 

4.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安排博士生指导教师。

5.导师和学生双方自愿选择原则。因名额限制,导师不能满足考生要求时,考生可重新选择导师。

6.集体决策原则。各学科复试专家组要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成绩排序,集体决定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顺序,对未能录取的考生要给予明确的解释。

六、监督和复议

1.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监督。校纪委、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博士招生考试全程监督并现场巡视。

2.录取结果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3.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示期内向学校研招办或校纪委提出申诉。学校研招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纪委电话:024-88487035802

 

 

沈阳农业大学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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