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 2017 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通知》(研(2017)39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林学院2017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的、品德优良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
1.一等奖为 6000 元/生/年。申请对象为:(1)获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一年级研究生和攻读学术学位一、二年级研究生(二年级年度考核合格以上);(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被录取,且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 10%的一年级硕士生,根据我院各学科门类一志愿录取人数,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林学2人,林业1人,风景园林学2人,风景园林2人。
2.二等奖为 3000 元/生/年,申请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
3.三等奖为 2000 元/生/年,申请对象为调剂到我校的学术学位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超过所报考学科门类一区分数线 10%以上(包括单科和总分)
三、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排名并列情况优先排序方式
1.初试全国统考科目之和分数高;
2.初试全国统考科目业务课分数高:
3.初试全国统考科目外语分数高。
林学院
2017年11月6日